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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主流化

一、113年苗栗縣政府性別平等宣導:

(一) 性平翻轉-提升性別決策比例,促進公共參與平等。

(二) 促進月經平權的教育與服務。

-在生活上,體貼生理女性的不適,適時給予幫助。

-在職場上,體諒與包容因不適需休息的生理女性。

(三)「避免受害,拒絕加害」—遠離數位性別暴力。

(四)鼓勵男性參與家務及育兒照顧。

(五)對於財產繼承權、子女權利義務行使之人及子女姓氏選擇,加強性別平權觀念宣導,以及提供登記服務性別友善措施。

 

二、性別平等—所有性別都有無限可能,每一個你/妳,都是最棒的自己。

三、性別平等、性別友善—每一領域都有妳的位置。

四、數位性別暴力定義:「透過網路或數位方式,基於性別之暴力行為。即針對性別而施加他人之暴力或不成比例地影響他人,包括身體、心理或性之傷害、痛苦、施加威脅、壓制和剝奪其他行動自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