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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若因113年4月3日地震致換(補)領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或健保卡者可免收規費

  • 發布單位:苗栗縣公館鄉戶政事務所

有關民眾因113年4月3日地震致須換(補)領國民身分證者,或該災害辦理亡故者死亡登記致須換領戶口名簿及關係人國民身分證者,依規費法第12條第3款規定,免收規費。


另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3日止,民眾如因113年4月3日地震致健保卡併同身分證滅失或毀損,可免收工本費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