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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主流化專區

  • 發布單位:苗栗縣公館鄉戶政事務所

「社會性別主流化」是指在各個領域和各個層面上評估所有有計畫的行動(包括立法、政策、方案)對男女雙方的不同含義。作為一種策略方法,它使男女雙方的關注和經驗成為設計、實施、監督和評判政治、經濟和社會領域所有政策方案的有機組成部分,從而使男女雙方受益均等,不再有不平等發生。其納入主流的最終目標是實現性別(男女)平等。
性別主流化在實務層次的工作對象,並不以婦女為對象,而是以政府機構的公務員及國際開發組織人員為對象,提供GM的訓練,以性別分類統計數據、性別分析為工具,在研擬一項主流政策時,即納入性別觀點;政策效益評估時,亦須納入性別觀點。
此外,從政策研擬到效益評估的整體流程中,密切邀集性別專家、婦女、相關利益當事人(stakeholders)進行諮詢使其參與決策過程,也是性別主流化的重要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