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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籍合一,切勿虛報遷徙,以免觸法受罰

  • 發布單位:苗栗縣公館鄉戶政事務所

遷徙戶籍應依居住事實辦理遷徙登記,以符合人籍合一原則並正確戶籍資料。

 

無居住事實切勿因特定目的而虛報遷徙,以免觸法受罰。

 

提醒您,務必要有居住事實才能辦理遷徙,若經查證虛報遷徙屬實,將依戶籍法規定撤銷遷徙登記並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9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