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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服務內容
1.戶籍登記:
 ◎身分登記
  (1)出生登記(得向戶籍地直轄市、縣 (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2)認領登記(可異地受理)。
  (3)收養、終止收養登記。(可異地受理)
  (4)結婚、離婚登記。(可異地受理)
  (5)監護登記、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輔助登記。(可異地受理)
  (6)死亡、死亡宣告登記(可異地受理)。
       (7)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可異地受理)。
 ◎遷徙登記
  (1)遷入登記。
  (2)遷出登記。
  (3)住址變更登記、分(合)戶登記。
   ◎初設戶籍登記。
   ◎出生地登記(可異地受理)。
 ◎變更、更正、撤銷及廢止登記(姓名變更及出生別變更可異地受理)。
2.國籍之歸化、喪失、回復、撤銷喪失國籍。
3.國民身分證初領、補領、換領(可異地換證,惟不可委託他人)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配賦錯誤(重複)更正登記
(可異地受理)。
4.戶口名簿之核發(換、補可異地受理)。
5.現戶謄本、除戶謄本、日據時期調查簿謄本之核發(閱覽)、英文謄本。(可異地受理)
6.印鑑登記、變更、註銷暨證明核發。
7.門牌編釘、及證明核發。
8.自然人憑證等其它業務服務項目。
9.指定戶籍相關文書送達地址。
10.中、英文結離婚證明書。
11.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人別確認。
12.親等關聯資料。
13.生育獎勵金。
14.其他:受理各類戶政案件之申請及查詢並解答戶政法令、行政區域調整及門牌整編作業、人口統計造冊、學齡兒童名       冊編造、選舉人名冊編造、免費提供戶政書表用紙並指導民眾填寫、跨機關通報業務及各項便民措施.....等業務。

我們的服務標準
處理時效
 ◎一般戶籍登記案件:隨到隨辦
 ◎請領戶籍謄本及印鑑登記暨證明核發。
 ◎戶口名簿:隨到隨辦。
 ◎請領國民身分證案件:初、換領:證隨到隨辦。
 ◎補領:需持有效期內護照、退伍令、畢業證書等貼有照片足以辨識為當事人之證明文件者,隨到隨辦。
 ◎更正出生年月日、父母姓名、補填養父母姓名:三天
 ◎14歲以下改名:隨到隨辦 。
 ◎14歲以上改名:隨到隨辦
 ◎門牌編釘:三天
 ◎英文謄本:六工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