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縣各戶政事務所於今(114)年度下半年連續假期暫停辦理預約結婚登記服務。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6月13日公布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修正版),114年下半年連續假期計有:
(一)孔子誕辰紀念日(9月27日至9月29日)。
(二)中秋節(10月4日至10月6日)。
(三)國慶日(10月10日至10月12日)。
(四)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月24日至10月26日)。
二、結婚當事人得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
三、苗栗縣各戶政事務所假日受理結婚登記,僅受理一方或雙方設籍本縣或同時辦理遷入本縣之民眾。